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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保证“法”的遵守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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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提到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都有哪些职权,许多业内人士无须多加思索便能脱口而出——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然而,在有关法律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阐述中,均开宗明义地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人大而言,保证"法"的遵守和执行,既是首要职责和权力,又是根本责任和义务。其重要意义在于维护国家法制体系完整、有效的统一,既保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行权,又保证公民。
作者 王鸿任
出处 《时代主人》 2014年第7期39-4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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