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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社区医疗诊所模式 打造普法宣传创新平台——抚州市“法律诊所”创新案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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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镜头聚焦镜头一:抚州市民李某购买了一套房屋,合同建筑面积332.8平方米,合同条文约定交付后按照房屋管理部门测量的实际面积为准。房屋交付后,实际测量建筑面积比合同建筑面积少了14.12平方米。为此,李某多次找开发商讨要多收取的房款,均未果,随后向家门口的社区"法律诊所"看"门诊"。
作者 吴云瑛
机构地区 抚州市司法局
出处 《时代主人》 2016年第5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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