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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有序推进 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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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了南昌、九江、赣州、上饶、吉安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南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5部实体性法规。自2016年3月我省11个设区的市都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各设区市已全部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截止11月30日,近两年来我省已经出台21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15件正在依法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作者 侯洁如
出处 《时代主人》 2017年第12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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