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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农家乐 应做好法律风险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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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老吴经营的农家乐在当地小有名气。某天,罗某一行5人来此游玩并就餐。席间,罗某到厨房催菜,却因地面湿滑而摔倒,造成头部重伤,共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事后,罗某认为老吴的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理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余万元。而老吴认为罗某擅自进入厨房导致摔伤,应自担损失。协商不成,罗某诉至法院。
作者 潘家永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时代主人》 2019年第3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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