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毛泽东同志在领导我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十分重视法制建设。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在领导革命战争的同时,曾先后领导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并确定了解放区的司法原则。建国以后,毛泽东同志在总结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又根据我国革命和建设的需要领导国家和人民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令。我国历史上的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五四年宪法,就是在毛泽东同志亲自主持下制定的。
出处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4年第2期187-192,共6页
Journ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