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民事经济纠纷及其诉讼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企图通过诉讼获取非法利益即恶意诉讼的现象也日趋严重。由于恶意诉讼是一方当事人企图通过正当的诉讼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故而极大地影响到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力和浪费本来就不很充裕的司法资源,以至于被喻为司法"毒瘤",其危害性不可小觑。从实务来看,对这种表面合法实际却滥用诉权的司法消极现象在诉讼中应当如何识别特别是如何防范也还是一道很大的难题;而且从目前情况看,对这种发生在特殊领域的特殊违法行为还没有引起我们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出处
《司法改革论评》
2008年第1期1-17,共17页
Judicial Reform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