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是美国人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美国人几乎可以将所有的问题,以各种不同的形式转化为司法问题,托付给法院加以解决"。但是,案件数量激增、诉讼费用昂贵、诉讼迟延等困扰各个国家民事诉讼程序运行的问题同样在美国出现了。为了回应不同的现实问题,美国的司法制度、司法权力与社会之间的边界一直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法院附设ADR在美国30余年的发展正是这种变化过程的集中体现。
出处
《司法改革论评》
2012年第1期87-102,共16页
Judicial Reform Review
基金
北京市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共建研究项目“民事诉讼法修改与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课题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