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ADR)是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总称,大致可分为裁断型和调停型两类。前者有仲裁、裁定等形式,后者有调停、斡旋等形式。1976年,著名的"庞德会议"在美国明尼苏达州召开。自此,一股发生在美国随后遍及其他西方国家的"接近正义运动浪潮"开始向全世界涌动开来。在这一浪潮中,ADR不仅被当作一项独特的纠纷解决制度,而且也被视为是与司法制度相互依存的一项制度。
出处
《司法改革论评》
2014年第1期47-56,共10页
Judicial Reform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