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司法活动中,通常由受过正规法律训练的职业法官审理案件,以维持法律的稳定性及法律解释适用的正确性。然而,随着民主法治意识的增强,民众对于司法权的运作,也表现出浓厚的参与热情。让普通公民以某种方式参与审判、建立国民参与审判制度已逐渐成为法治文明和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司法制度的主流。~①我国台湾地区目前正在试行的人民参审制度,即为人民参与审判制度的又一范例。~②人民参审制度以提升民众对司法的信赖为基本出发点。
出处
《司法改革论评》
2015年第1期119-130,共12页
Judicial Reform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