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3月某日,原告张某由于忘记开庭时间,同时又因手机故障未能接听承办法官的数个问询电话,其案件被笔者所在法院按撤诉处理。次日,张某来到法院,当被告知其案件已被按撤诉处理,并应承担一半的诉讼费时,张某情绪极其激动,认为他并非故意不到庭,法院如此做法乃霸王行为,强烈要求见院长"讨说法"。在张某的一再吵闹下,法院最终通过司法救助程序,免除了张某的诉讼费,并告知其可再次起诉,张某方才罢休。
出处
《司法改革论评》
2015年第1期188-198,共11页
Judicial Reform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