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12月25日颁布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随后制定的《实施细则》对于调节基准刑的常见量刑情节规定的调节比例幅度较大。而同样的量刑情节调节比例的不同必然导致最后对基准刑调节结果存在差异,从而影响最终的量刑。这虽然赋予了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但却存在着恣意裁量的可能。如何确定一个合理的调节比例,实现量刑的规范化,成为司法量刑裁判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同样情形同样对待""不同情形不同对待"是量刑公正的基本要求。
出处
《司法改革论评》
2015年第2期211-225,共15页
Judicial Reform Review
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2014年度自筹经费“量刑规范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