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4月,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确定为全国"审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11个试点法院之一后,在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明中院)的有力指导下,在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积极构建专业审判、社会联动、司法维权、人文关怀、法治教育"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反家暴试点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2012—2015年,我院共受理涉及家庭暴力刑事案件2件2人,民事纠纷案件31件,其中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3份,拘留5人,督促当事人认错悔改18件。
出处
《司法改革论评》
2016年第1期212-215,共4页
Judicial Reform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