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久以来,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都忽视了对庭审记录的足够关注,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也是浓墨重彩地研究制度层面的宏观架构,对庭审记录的技术性操作研究却吝惜笔墨,导致'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受到庭审记录的技术掣肘。庭审记录往往简单地把公诉方宣读的供述笔录、证言笔录等侦查笔录记载为'略,参见侦查卷宗第某卷第某页',弱化了庭审的意义,使庭审仅仅成了确认侦查结果的流水线作业,导致庭审中心化处于'空转'。庭审记录的信息化改革能够推动庭审的实质化。
出处
《司法改革论评》
2016年第2期182-193,共12页
Judicial Reform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