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的社会福利救济制度史上,宋代是一个特别的时代。在宋代,中国的社会救济制度达到了古代中国的一个颠峰,形成了一整套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救济制度,有的甚至超出了救济范畴,救济对象涵盖老人、儿童、孕妇、流浪乞丐、生活贫困之人等,形成了"慈幼局""居养法""安济法""漏泽园"等一系列涉及育儿、养老、治病、丧葬的救济制度,对稳定社会秩序,保障贫穷百姓生活起了重要作用。然而,宋代的救济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弊端,"过度救济"造成了"养懒汉"及"福利腐败"问题,出现了负面效应,对当今我国构建完善的现代福利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出处
《社会福利》
2016年第4期17-19,共3页
Social Welf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