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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正确解释和尽快完善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优惠政策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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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正确解释和适用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立法规定我国非营利组织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集中体现在《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的规定中,即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由于立法的简约,《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从两个方面对此作出了进一步规定:第84条规定了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具备的七个方面的条件;第85条规定了非营利组织的哪些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即“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作者 施正文
出处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 2010年第1期5-7,共3页 Tax Law and Case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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