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次]一、清费正税:理顺房地产税费体系二、转化思维:实现税收法定三、量能课税:实现课税公平四、转化征管模式:适应自然人纳税五、余论近几年来,房地产税改革一直是政府、学界、民间的热议话题。上海、重庆两地已先行进行了房产税试点。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更是将其推向了社会关注的前沿。时代的命题要有时代的思维,如何转变固有思维,站在税收现代化的高度上去思考房地产税的变革,是接下来一个时期我们需要格外关注的命题。
出处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
2014年第1期236-249,共14页
Tax Law and Case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