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政府官员的问责需要合理使用奖惩措施。与其他威权体制一样,中国的党和政府在处理渎职官员时也面临着两难困境:无原则的容忍会削弱政权的合法性,而对涉事官员的惩戒则会影响政府官员的士气并给政府带来损失。由于这种两难困境,选择性或有区别的惩戒就成为合乎逻辑的选择。通过对社会冲突事件的案例分析,本文揭示了选择性惩戒背后的政治原则。研究发现,两个关键因素影响着在社会冲突事件中对处置失当的官员的惩戒:政府官员的过失行为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以及他(她)在过失行为中的角色。
出处
《中国社会公共安全研究报告》
2014年第1期21-35,共15页
Advances in China Public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