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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工程项目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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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是取消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的审批,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政府会议纪要、'一事一议'及有关文件替代项目建议书审批。二是保留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事项,将人防设计条件、固定资产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地上文物保护方案等内容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一并审核批复。
作者 张义光
出处 《施工企业管理》 2019年第4期56-56,共1页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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