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收到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及其说明后,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相关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以及轨道交通企业、建设施工企业、地下水开采企业、回灌运营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了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的对《条例(草案)》的解读。2012年10月25日,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及其说明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委员会认为,地面沉降是本市最主要的地质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