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收到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及其说明后,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建筑业和地下空间规划方面的专家、法律专家、政府部门、法院以及相关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解读。2013年9月3日,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对《条例(草案)》及其说明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委员会认为,地下空间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有利于拓展城市空间、缓解交通拥堵、优化城市环境、加强城市防灾避灾能力、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益。上海土地资源缺乏、人口和建筑密集,地下空间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的作用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