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陪审制度是一项'舶来品',根据我国特殊国情被注入了'中国特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民陪审制度。在我国的法治进程上,'人民陪审制度'的发展可谓屡经波折。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首肯,到1978年《宪法》的确认,后被1982年《宪法》删除,而其重新提及要至1999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提交《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自此,关于陪审制度的研究和调研又成为学者和实务界的重要议题。
出处
《社会中的法理》
2016年第1期3-39,共37页
Jurisprudence in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