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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会办医不应止于价格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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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办医的各项利好政策密集出台。近日,国家发改委、卫生计生委、人社部又联合下发《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体现了政府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迫切要求。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中的基本机制,也是市场机制中最敏感、最有效的调节机制。此次国家三部委专门就医疗服务价格发出通知,指出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各地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不当干预,看似寻常琐碎。
作者 闫东方
出处 《社会观察》 2014年第5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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