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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南海仲裁管辖权裁决之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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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菲律宾于2013年1月22日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第15部分及附件七单方面启动中菲南海仲裁案,中国政府自始拒绝参与。2015年10月29日,作为本案书记官处的常设仲裁法院公布《关于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的裁决》(简称《裁决》),总体上并未采纳中国政府为否认仲裁庭对本案争端之管辖权而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简称《立场文件》)。
作者 高圣惕
出处 《社会科学文摘》 2016年第8期14-18,共5页 Social Sciences Dig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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