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来,关于南海仲裁案的最终裁决众说纷纭,这并不意外,毕竟这是百多年来中国面对的第一桩涉及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国际官司'。中菲两国皆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缔约国,以《公约》来审视、框定双方的立场、举措也不奇怪。《公约》第十五部分就缔约国间关于《公约》的解释和适用争端的解决作了规定,要求缔约国应按照《联合国宪章》相关条款规定的和平方法解决争端,包括谈判、调查、调停、和解、仲裁、司法解决。
出处
《社会科学文摘》
2016年第8期18-20,共3页
Social Sciences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