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激励相容为制度设计的核心国内外学术界对于中国改革开放基本经验的主流总结,内在逻辑均是强调通过激励机制调整来调动各级政府或者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走出一条中国的大国发展道路。中国发展道路选择不仅符合本国国情,也与近年来国际上政府改革的普遍经验契合。传统法律理论认为,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是必须遵守的规范,令行禁止是其基本特征。因此,传统立法规制方式通常是命令控制方式,表现为禁止性规范或者义务性规范。
出处
《社会科学文摘》
2018年第4期64-66,共3页
Social Sciences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