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涉黑犯罪'解释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和涉黑犯罪行为人主观明知的具体认定上。其一,我国刑法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黑社会组织'等法定概念,但是刑法并没有明确而严格界定这些法定概念的具体内涵,而作为'准立法'形式的司法解释性文本规定中又出现了'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黑恶势力'等非严格法定的政策性概念;其二,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定特征尽管明文规定为四个特征.
出处
《社会科学文摘》
2019年第7期74-76,共3页
Social Sciences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