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派出所的执法发生在法律系统与社会系统的交接地带,处于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互动的最前线,这里聚集了大量的社会治理难点和痛点,是观察、理解和反思社会治理泛刑罚化的最主要场域。犯罪对象的扩大化、兜底条款突破罪刑法定、一审刑事案件的增加和罪犯的增加等只是"社会治理泛刑罚化"的表象。"社会治理泛刑罚化"的本质在于,变迁中的刑罚不断展现出来的功能客观上让国家权力更多地侵入公民私权领域。通过"社会治理的社会化"不仅可以更好地从相对面理解"社会治理泛刑罚化"这个模糊的概念,更重要的在于观察和思考基于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的社会治理社会化和法治化取向,进而从"手续到程序"、"证据到证明"以及"权力监督到权利救济"等角度来消解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场域中的"社会治理泛刑罚化"。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148-154,共7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派出所执法工作机制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项目编号:2016LLYJZJST009)
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青年重点项目"1978-2012年间公安机关社会功能变迁及其法制取向研究:从压制到回应"(项目编号:2013QN04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