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据《辽宁省机关档案工作评定办法规定》,根据《大连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档案管理规定》和《大连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要求,从2012年开始,中山区档案局制定了《中山区社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三年实施方案》,在原有社区档案的基础上,重新按省一级、省二级标准进行规范。在区档案局、街道、社区档案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社区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了与社区建设同步发展的目标。截至目前。
出处
《兰台世界(上旬)》
北大核心
2014年第S5期112-11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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