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已自1982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是我国经济领域内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件大事。通过经济合同这条纽带,把我国经济生活各个地区、部门和单位相互间的大量经济往来联系在一起,使生产、交换、分配各个环节的经济关系都有一个统一的章程可循;产生了矛盾或纠纷,也可以依法予以调整,这对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家计划的执行,促进“四化”建设,无疑是十分有利、十分需要的。 我们身为财会工作者,根据《会计人员职责条例》第九条第二款所赋予的职权:我们“有权参与本单位编制计划、制定定额、签订经济合同、参加有关的生产、经营管理会议。”为此,应如何发挥自己的主观力量,在参与签订经济合同的工作中,当好参谋;
出处
《新会计》
1982年第11期30-30,共1页
Modern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