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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提前付货分期收款”销售方式的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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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业部《关于商业会计制度若干补充规定》中规定:采用“先发货延期收款”或“提前付货分期收款”销售方式的,于实际发出商品时按售价一次作销售。其帐务处理试以实际例子说明如下: 例如:某百货商店采用“提前付货分期收款”销售方式销售电视机一批,销售额为24,000元,实际进价为20,000元。 增:营业收入 24,000 增:分期应收货款——×单位 24,000 结转成本时:
出处 《新会计》 1983年第5期37-40,共4页 Modern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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