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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公式需要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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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颁发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第27页规定:“为了及时计算加工材料和产品的实际成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也可以按上月的差异率计算”。“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作者 顾建国
出处 《新会计》 1984年第3期33-34,共2页 Modern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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