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票据,系指企业开出或收入但尚未到期的一种债务或债权的书面凭证。应付票据是流动负债的主要项目之一,应收票据是流动资产的主要项目之一。票据可分为本票、汇票和支票,但商业习惯上讲的票据,主要是指本票,即由债务人签发同意于一定期日付给债权人一定款 额的凭据,所以又称为期票。其债务当事人就是发票人兼付款人,另一方就是持票人兼收款人。票据属于一种商业信用,而票据一般要付到期利息,而在未到期间又可向银行要求票据贴现。票据贴现是指银行收受未到期期票,经扣除一定贴现利息后将票款余额付给债权人的行为。它表现为将承兑票据的商业信用即应收债权提前实现其货币形态。
出处
《新会计》
1984年第11期22-25,共4页
Modern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