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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允许用计划价±成本差异来核算自制半成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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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国营工业会计制度规定“自制半成品”科目要按实际成本结算。 我认为上述规定使大中型企业自制半成品成本的会计核算很难适应企业日益提高的计划管理的需要。近年来,随着企业整顿、改革工作的深入进行,越来越多的多步骤生产的大中型企业加强了对自制半成品成本的计划(或定额)管理,并用以考核生产部门的效益。为了管理生产的需要和简便会计核算,企业会计部门大多乐于用计划价±成本差异来核算自制半成品成本。
作者 郭长林
出处 《新会计》 1986年第4期41-41,共1页 Modern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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