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会计法》的立法宗旨 《会计法》第一条规定,集中体现了《会计法》的立法宗旨。即: 1.为了加强会计工作。这体现了会计工作要适应经济发展和现代科学管理的需要,不断提高水平的要求。 2.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为了更好地发挥会计职能作用,国家对会计人员不仅赋予他们职权,还给他们以行使职权的保障。 3.明确会计的作用。这一条把会计的重要作用概括为四个方面:即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务制度;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出处
《新会计》
1986年第5期37-40,共4页
Modern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