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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敲诈害企业更害自己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一审获刑1年10个月 称受指使发攻击文“既求财,也图名” 指使者仍“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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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整整一年之后,曾引起轩然大波的陈永洲案最近有了判决结果。10月17日上午,湖南长沙岳麓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审认定被告陈永洲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处罚金2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追缴犯罪所得3万元。陈永洲当庭没有提出上诉。案件虽然告一段落,但判决书中所透露的细节仍旧令人唏嘘。陈永洲自述受人指使撰写这些虚假报道"既求财,也图名"。而今,幕后的指使者仍待"另案处理"。
作者 王羽
出处 《上海企业》 2014年第11期90-92,共3页 Shanghai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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