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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分立程序及债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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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周律师:您好!省粮油贸某市恒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恒丰公司)与某同,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粮油公司)签订了一份大米购销合为合同约定由粮油公司供给恒丰公司大米2,000吨,每吨价格公币260万元。粮油司送货上人民币1,300元,总金额为人民之款在货到一周内付清。粮门,恒丰公司先预付20%货款,余迟务,但恒丰公司却油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送货义期间。
作者 周洪波
出处 《上海企业》 2015年第1期88-89,共2页 Shanghai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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