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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制度设置不当的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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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周律师,您好.2017年9月我在某手机软件公司维修部任经理一职,公司与我签订的合同上显示的税后工资为人民币陆千元,2018年3月,由于我工作表现优异,公司决定将我的工资待遇调整为人民币陆千元(基本工资),另外增加绩效工资人民币伍千元,并签署了工资调整通知函,我也在上面签字确认了。
作者 周曜竣
出处 《上海企业》 2019年第2期84-85,共2页 Shanghai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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