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英国美学家克莱夫·贝尔在《艺术》一书中提出,"一件艺术品的根本性质是‘有意味的形式’。‘有意味的形式’是某种特殊情感的一种表示,不包括任何现实生活中的情感,审美情感取决于对物体的把握,就是对终极实在感知之感受的形式。"这句话在读本科的时候实在是理解得很吃力,总是认为艺术理论书籍是这般的拗口及晦涩。随着走出校门独自行走的时间久了,也感受过创作的辛苦,渐渐地竞领悟出这句话的灵巧,犹如看了《杀死比尔2》后的憬悟,我油然感动,竟然有一种诉说的冲动。
出处
《中国书画》
2005年第5期181-182,共2页
Chinese Painting & Calligra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