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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画论中“逸”之观念流变与本义辨析——徐复观中国画“逸格”观异议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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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中国画以神、妙、能、逸分品,一般认为始于唐张怀瓘,张在《画品》中将画分为神、妙、能三品,另加逸品,朱景玄同之,而黄休复《益州名画录》则列逸格于神妙能三格之上。朱景玄《唐朝名画录·序》云:"古今画品,论之者多矣。隋、梁以前,不可得而言。自国朝以来,惟李嗣真《画品录》,空录其人名,而不论其善恶,无品格高下,俾后观者,何所考焉。景玄窃好斯艺,寻其踪迹,不见者不录,见者必书。推之至心,不愧拙目。以张怀瓘《画品》断神、妙、能三品,定其等格上、中、下,又分为三。其格外有不拘常法,又有逸品,以表其优劣也。"
作者 张建军
出处 《中国书画》 2005年第7期57-60,共4页 Chinese Painting & Calli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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