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画家李日华在他的《六砚斋笔记》中有这样一段话:"凡状物者,得其形,不若得其势;得其势,不若得其韵;得其韵,不若得其性。形者方圆平扁之类,可以笔取者也。势者转折趋向之态,可以笔取,不可以笔尽取,参以意象,必有笔所不到者焉。韵者生动之趣,可以神激意会陡然得之,不可以驻思而得也。性者物自然之天,技艺之熟,照极而自呈,不容措意者也。"画家状物,照李日华的看法,应分为高低不同的四个品位,即"得其形"、"得其势"、"得其韵"、"得其性"。状物之极境,既非点写出物"方圆平扁之类"的"形"。
出处
《中国书画》
2005年第7期149-150,共2页
Chinese Painting & Calligra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