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债权人代位权是近代中国各个民法法典文献中都加以规定的制度。本文梳理了近代中国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各种立法例,简评了围绕各种立法例出现的学说解释,比较了传统民法中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学说与现行制度与学说之间的差异。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由于受到合同法体系的限制,现行的债权人代位权规定过于简陋,且其中不乏立法瑕疵或漏洞。鉴于我国已经在商讨关于民法典的制定事宜,笔者认为,有必要将现存于《合同法》中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回归债法总则,以使该制度进一步完善与成熟。
出处
《私法》
2004年第1期327-357,共31页
Private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