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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保单质权设定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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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身保险合同,尤其是人寿保险合同,当 缴纳保费达到一定期限后,便会产生现金价值。现金价值的存在,使人身保险合同能成为质押标的物。为了充分发挥寿险保单担保功能,本文将对寿险保单质权的性质、保单质权有效设定的法律要件、保单质权设定后的法律效力进行理论探讨。同时,对实务中保单质权的设定进行介绍和评价,以期完善我国保单质权制度。
机构地区 中国保险监督管
出处 《上海保险》 北大核心 2003年第9期21-23,共3页 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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