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形而上学和逻辑学相区分的原则,托马斯·阿奎那区分了人的本性与本质、人的行为和人性行为、人的整全性和个体性,并在此基础上阐发了他的人学思想及幸福论。阿奎那认为,本性是从逻辑的维度来讲,指的是人的形式,即人是理性的动物;本质是从形而上学的维度来讲,是本性和特殊质料的结合,指的是人的实存,即人是灵魂和肉体的结合体。人性行为指的是人的本性所特有的行为,即有理性和意志的行为;而人的行为则是除人性行为之外的其他所有行为。阿奎那对人的理解,变革了柏拉图一奥古斯丁主义中重灵魂轻肉体的传统,实现了从"魂"学到"人"学的转换,既强调了人的整全性又强调了人的个体性。在此人学思想的基础上,阿奎那认为,人的幸福既包括灵魂的幸福也包括身体的幸福,既肯定了来世的幸福也肯定了今世的幸福。
出处
《思想与文化》
CSSCI
2014年第1期192-216,共1页
Thought & 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