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原罪论"是一种妄图构陷社会主义具有"原罪",而从根源上否定社会主义科学性的歪理邪说,它直接影响到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社会主义原罪论"在不同的时空环境以不同的形式和姿态出现,存在着反社会主义理论的意图,为此,必须要以此为批判逻辑,从学理上对"社会主义原罪论"这一谬误给予否定和批判。通过与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和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比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展现出巨大的优越性,有力实现了对"社会主义原罪论"的实践性批判。
作者
张卫良
薛菁
Zhang Weiliang;Xue Jing
出处
《思想教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71-77,共7页
Studies in Ideological Education
基金
湖南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专项研究重大项目"发展21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的语境
逻辑与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16ZDAM05)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