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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摔伤 责任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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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春节前夕,六旬老人杨某在某商场购物时摔伤,医院诊断其为右股骨粗隆间骨折,出院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九级伤残。事发后,杨某认为自己摔伤是由商场的旋转门带倒而造成,商场应负赔偿责任;商场则认为杨某是用手机打电话过程中没注意自己摔伤。杨某与商场就赔偿事宜未达成协议,将商场诉至法院,要求商场赔偿其损失共计64137.90元。因被告某商场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故要求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 王瑜 李常瑜
出处 《实践》 2015年第5期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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