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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进出口企业:我公司进口了一批货物,但是由于资金问题,税款还未缴纳,现在海关已经催缴了。如果欠税的话,会被列为失信企业吗?编辑部: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7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令)第十二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三)拖欠应缴税款或者拖欠应缴罚没款项的。
出处 《进出口经理人》 2019年第5期12-12,共1页 Imp-Exp Execu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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