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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货币化“公车”改革模式之不合法性和不合理性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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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公车消费已成大患,必须对其进行改革。但如何使改革合理合法,这是首先需要研究清楚的问题。货币化公车改革的前提必须是政府官员的公车专用权建立在一种合法授权的基础上,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官员的公车专用权缺少法律授权主体批准,也没有经过严格的合法的批准程序,所以"公车改革货币化"的前提条件是不存在的,因此货币化的公车改革不具有合法性。支撑货币化公车改革的"节约经费论"以及政府的"自我肯定"也不足以证明其合理性,而且还会产生新的利益分配不公平,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作者 滕海磊
出处 《社科纵横(新理论版)》 2013年第1期55-57,共3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
  • 相关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1

  • 1赵凌.《官车“宝马化”后果:政府采购遭遇制度伦理双重挑战》,《南方周末》,2009年6月17日.

共引文献24

同被引文献2

  • 1张文显.法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207.
  • 2付子堂.法理学进阶(第三版)[M].法律出版社,2009..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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