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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非独创性数据库的特别权利保护——以《欧盟数据库指令》为观照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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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独创性数据库具有重要的社会及经济价值,应该获得相应的法律保护。为了保护非独创性数据库,欧盟在世界上率先设立了特别权利制度。欧盟特别权利制度既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也存在一些缺陷。我国应在克服欧盟特别权利制度不足的基础上建立与之相应的非独创性数据库保护制度。
作者 郑勇
出处 《社科纵横(新理论版)》 2013年第1期140-142,共3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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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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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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