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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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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去年,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3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意见》。3月31日,省人社厅会同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我省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已全面建立并启动实施,引起了较大社会反响。保障对象和范围我省规定凡参加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农民和城镇居民)。
作者 本刊记者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4年第5期52-53,共2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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