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7月,青岛市在国内率先建立了具有"青岛特色"的城镇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截至今年6月30日,制度实施满2年,各类护理服务定点机构400余家,2.5万名城镇参保患者按规定享受待遇,有力推动了"医养康护"型老年服务机构的发展。成效第一,为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社会化照护问题探索了一条新路子。为满足不同群体医疗护理需求,青岛市将长期医疗护理服务细分为专护、老护、家护三类。"专护"是指参保人病情较重、经重症监护室抢救或住院治疗病情已稳定。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4年第11期38-39,共2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